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1月13日,山东省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庄青坛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调查发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坛中路证券营业部未妥善管理营销活动,在营销活动中向投资者赠送实物礼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管理条例》(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的规定。山东省证监局根据《证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枣庄市青坛中路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证券经纪业务》(证监会令第204号)。根据山东省证监局当天下发的《对王伟先生发出警告信的决定》,经调查发现,位于枣庄青坛中路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未妥善管理营销活动,在营销活动中向投资者送礼。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管理条例》(证监会)第八条的规定。 204号令),王伟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山东省证监局决定对王伟及其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登记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2025年12月3日,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经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路证券营业部对券商合规管理措施不充分,违反了《证券公司及交易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中国证监会令第2号)。 166)。根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鹭证券营业部出具警告函并采取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信息记入备案凭证。按照《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备案。 2025年6月12日,深圳证监会监管局下发的监管措施决定〔2025〕91号显示,深圳监管局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次违规行为发出警告信。公司调查发现,该业务部部分员工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时,向投资者许诺利润,其中部分员工未取得专业资格。基金管理人员参与基金销售,部分员工在任职期间向客户提供相关许可知识考核答卷。违反《信托交易机构投资公共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公开发行证券(中国证监会第 175 号规定)和《证券期货投资者妥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 202 号规定)第三条。根据深圳证监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管规定》,公司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主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给予警告信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深圳证监局2025年5月6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71号),经查,吴先生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时,违法承诺向投资者返还利润,并为客户提供个别咨询、转发等服务。市场信息在公司外部平台场外市场从事个股期权交易。上述法律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和普通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吴宇发出警告信,并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ICS显示,国投证券过去10个月共收到四封警告信。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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