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举行了第 31 届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委员会会议。2025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修订委员会会议结果如下:长高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高电子”,002452.SZ),无具体规定,附有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在 Choga Electronics 的第 8 篇文章中,我们将推出一款 Bonos 敞篷车(en adelante denominados“bonos Convertibles”),以供企业购买。奖金兑换券和企业兑换券是未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奖金兑换券的一部分。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拟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8,607千元(含初始金额)。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长高电力锦州新生产基地三期项目、长高电力望城新生产基地完善改扩建项目、长高绿色智能能源配送产业园项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本次可转债发行计划在本次可转债发行计划有效期内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则本次可转债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公告完毕之日。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在发行前与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协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年付息方式,到期时返还简单债券本金和上年度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限为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第一个工作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转股,并于转股次日成为公司股东。他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和保荐人(主要管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本次可转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算,发行对象为在公司深圳分公司拥有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的个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优先向公司原股东发行,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确定公司股东会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申)协商后,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扣除原股东优先配置后的余额以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置后的部分,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机构投资者进行网下出售和/或网上定价。这将合并进行,剩余金额将由保险公司承保。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和股东大会授权的保荐人(主认购人)在发行前讨论确定。公司已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高电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不特定标的可转债信用评级报告》(中鹏资信评级号[2025]Z[1047]),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信用等级为稳定。资质视角。本期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东、刘天吉。
(编辑:何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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